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
發布時間:2025-10-15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 | ||
公司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 ||
簡介: |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為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下屬成品油儲存經營單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簡稱白馬油庫)坐落于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四青鄉辦事處岱寶山彭家,白馬油庫作為江西成品油管道工程二期鷹潭段的配套設施,包括6座3000m3汽油內浮頂罐、1座5000m3汽油內浮頂罐、3座5000m3柴油拱頂罐及1座500m3泄壓罐,油庫總容量為38000m3(500m3泄壓罐不計入總庫容),油罐計算總容量為30500m3(柴油為丙A類液體,折半計算),為二級油庫。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取得了鷹潭市行政審批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3606021320250000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延續至2027年2月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21]第88號修訂)、《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令第40號發布,79號修改)的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 白馬油庫主要涉及汽油和柴油的儲存和經營,汽油和柴油均屬于危險化學品,被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22年修訂版)中。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汽油;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該油庫T-1罐組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T-2罐組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因此需進行重大危險源評估。 根據《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安委辦[2024]1號),2024年企業已建設完成人員定位(具有人員定位等智能分析功能的電視監視系統)和特殊作業電子作業票兩個場景建設,并正常投用。 受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由安全評價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組織評估組到企業收集資料并現場進行檢查,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分級,對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對重大危險源采取的監測監控措施、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等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符合性檢查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對策措施,得出安全評估結論。評估報告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令第40號發布,79號修改)的要求編制完成。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鄭強、李景龍、王波、萬宇浩、檀廷斌、黃香港、周紅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鄭強、李景龍、王波、萬宇浩、檀廷斌、黃香港、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秦賦江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鄭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5.07;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1、通過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重大危險源辨識及分級過程,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定義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令第40號,第79號修改)得出結論如下:該油庫儲存單元T1罐區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T2罐區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其它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該油庫重大危險源存在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此外還存在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淹溺及有毒物質、高溫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 3、根據定量計算,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罐區發生池火的死亡半徑為135m,事故影響半徑217m。安全風險進行評估診斷分級得分為81.9分,屬黃色風險。 4、根據個人風險計算,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重大危險源高敏感場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03米;油庫重大危險源對周邊的民居、相鄰的企業影響較小;對該油庫周邊農田存在一定的影響。社會風險在盡可能降低區域。 5、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設施對控制事故的發生有效且具有針對性,監測監控系統滿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第79號修改)的要求。 6、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建立了應急救援體系,制定了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進行了演練,配備了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 評估結論 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鷹潭石油分公司(白馬油庫)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儲存場所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及擴大,個人和社會風險屬可接受范圍。 現場照片
左一:謝寒梅,右一:鄭強 | |||
提交時間: | 202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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