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二、三期工程)
發布時間:2025-10-10
| 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二、三期工程)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簡介: | |||
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江西電化責任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改制而成立,成立于2003年12月2日,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位于江西省江西樂平工業園區區,占地面積50公頃(不含熱電聯產部分),距市中心約5km,廠區外公路直接與206國道相連。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國清,注冊資本貳億肆仟萬元整,屬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該公司現有生產能力燒堿產能為30萬噸/年、液氯12萬噸/年、氫氣8400萬Nm3/年;為平衡氯、堿產能,配套建設了580噸/日31%鹽酸裝置;AC發泡劑產能為8萬噸/年、氯化亞砜產能為5萬噸/年(配套液體二氧化硫1萬噸/年)、液氨3萬噸/年(高氨氮廢水回收液氨);4-氯丁酸甲酯7000噸/年、氯代乙二醇單丙醚3000噸/年、雙氧水(27.5%)20萬噸/年、水合肼溶液(80%)2萬噸/年、2,2-二羥甲基丙酸(DMPA)2000噸/年、2,2-二羥甲基丁酸(DMBA)200噸/年、鄰/對氯苯腈1萬噸/年,對氯苯甲醛1萬噸/年、對氯苯甲酸800噸/年。 該公司取得了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05】0101號,許可范圍為燒堿(300kt/a)、鹽酸(248968t/a)、液氯(120kt/a)、氫氣(8400萬Nm3/a)、硫酸(6500t/a)、AC發泡劑(80kt/a)、次氯酸鈉溶液(26856t/a)、水合肼溶液(20kt/a)、氯化亞砜(50kt/a)、二氧化硫(10kt/a)、液氨(30kt/a)、氨水(150kt/a)、4-氯丁酸甲酯(7kt/a)、氯代乙二醇單丙醚(3kt/a)、過氧化氫(27.5%,200kt/a)、2,2-二羥甲基丙酸(2kt/a)、2,2-二羥甲基丁酸(200t/a)、鄰/對氯苯腈(10kt/a)、對氯苯甲醛(10kt/a)、對氯苯甲酸(800t/a)。有效期至2027年1月18日。 公司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于2018年3月8日在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了備案,項目統一代碼為2018-360281-26-03-003658,后因為擬建地址進行了變更(變為現有場地,位于工業九路南側),其余未改變,項目備案通知書進行了調整(2019年1月8日,項目代碼2019-360281-26-03-000326,項目產品產能未發生改變)。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在2019年編制了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一期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設計的一期工程為: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年產2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工程),并于2019年7月29日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景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19]34號),該一期工程于2020年11月通過竣工驗收,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及產能為2,2-二羥甲基丙酸(2kt/a)、2,2-二羥甲基丁酸(200t/a),見附件安全生產許可證。一期工程于2023年12月進行了在役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 本次企業根據產品的市場情況,擬啟動年產10000噸2、2一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一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二、三期工程),將現有101車間一進行改造,新增年產3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產品,年產2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生產線不變,2,2-二羥甲基丙酸年生產能力達5000噸。另擬建設102車間二新建年產5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生產線。企業并承諾不再進行四期建設,項目建成后,世龍公司丙酸廠實現總產能為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2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生產能力。 本項目在世龍公司現有丙酸廠區中技改,無需新征用土地,該廠區占地約20.5畝,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取得景德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景德鎮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景德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景德鎮市生態環境局、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公布化工重點監測點名單的通知》(景工信行業字[2025]17號)被認定為化工重點監測點,通知見報告附件。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本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屬于允許類。 該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有丙醛、正丁醛、甲醛溶液(37%)、雙氧水(35%)、甲酸、三乙胺、氮氣(壓縮的)等,產品為2,2-二羥甲基丙酸、2,2-二羥甲基丁酸。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修改)》辨識,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丙醛、正丁醛、甲醛溶液(37%)、雙氧水(35%)、甲酸、三乙胺、氮氣(壓縮的)。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涉及氧化工藝。本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年產10000噸2、2一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一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二、三期工程)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組織評價組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技術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對擬建現場進行了勘查。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分析,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評價方法,對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 | ||
報告審核人: | 王波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王冠、李景龍、謝寒梅、黃伯揚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黃香港、王冠、李景龍、謝寒梅、黃伯揚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王波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5年8月6日、8月15日等進行現場勘查等 | ||
評價報告: | |||
根據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簽訂的安全評價委托書和技術服務合同,該項目的評價對象為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二、三期工程指定的江西樂平工業園區塔山化工園內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有丙酸廠區建設該項目工程的生產規模、產品方案、工藝路線等(將現有101車間一進行改造,新增年產3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產品,擬建設102車間二新建年產5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生產線)。 注:101車間一的年產2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生產線不變,并且企業承諾不進行四期建設。項目建成后,世龍公司丙酸廠實現總產能為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2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生產能力。 本次評價范圍主要包括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2、2一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一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二、三期工程)的選址、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生產裝置、儲存設施、自動化控制系統等,具體如下: 1)項目選址及總平面布置; 2)工藝生產裝置:101車間一(甲類,調整車間設備布置,新增加部分設備,優化生產工藝,取消甲醇使用)、102車間二(甲類,擬建)。 3)存儲設施:201成品倉庫(丙類,依托,儲存產品)、211原料庫(改造,由甲類改為丙類,放置甲酸、空桶等)、214甲類罐區(改造,原來為1臺30m3雙氧水儲罐、1臺50m3丙醛儲罐、1臺100m3甲醛儲罐、1臺50m3丁醛儲罐、1臺50m3甲醇儲罐。對其改造,將現有1臺甲醇儲罐改為1臺丙醛儲罐,新增加1臺100m3甲醛儲罐,將1臺50m3丁醛儲罐改為儲存三乙胺,并新增加1臺20m3丁醛立罐)。 4)公用輔助工程:202變配電房(依托,從世龍老廠區引1路380V電源作備用電源)、203配電間(依托,內部預留位置增加配電柜)、204冷凍機房1(依托,內部預留位置增加冷凍設施)、205冷凍機房2(依托)、206生化處理系統(依托,內部改造)、207污水處理(依托,內部改造)、209事故應急池(依托)、210調節池(依托)、212雨水池(依托)、213循環(消防)水池(依托,對循環水裝置進行改造,增加1臺涼水塔)、301車間辦公室(含中控室)(依托,內部在預留位置增加控制柜)、302門衛。 本項目依托的設施,本報告進行滿足性分析評價。215RTO廢氣處理裝置(由于位于廠區圍墻外)已正在進行立項,完善相關手續,擬在其立項項目三同時進行評價,本次不進行評價,只檢查防火間距。 該項目廠外物料運輸、職業危害及環境保護等均不在評價范圍內。評價依據主要采用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相應的行業標準。 本評價針對評價范圍內的選址、總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進行符合性檢查,對設備、裝置及涉及的倉儲等所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評價其工藝及設備的可靠性,公用、輔助設施的滿足程度,并依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提出對策措施建議。 本報告是在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基礎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內容,并由此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擔。如委托方在項目評價組出具報告后,若建設項目周邊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變更建設地址的,主要技術、工藝路線、產品方案或者裝置規模發生重大變化的,造成系統的安全程度也隨之發生變化,本報告將失去有效性。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 9.1.1 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結果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修改)》辨識,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丙醛、正丁醛、甲醛溶液(37%)、雙氧水(35%)、甲酸、三乙胺、氮氣。 本項目產品2,2-二羥甲基丙酸、2,2-二羥甲基丁酸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2)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品。該項目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該項目37%甲醛溶液屬于高毒物品。該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 3)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氧化工藝。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本項目生產裝置單元和儲存裝置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6)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罐區子單元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級,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車輛傷害、高處墜落、化學灼傷的危險等級均為Ⅱ級。在嚴格危險化學品罐區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況下是可以保證安全的。 倉庫子單元存在火災、中毒窒息、車輛傷害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中毒窒息、車輛傷害危險等級為II級。 生產裝置(101車間一、102車間二)單元主要危險是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與窒息、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溫灼燙、噪聲等。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程度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溫灼燙、噪聲的危險等級均為Ⅱ級,危險程度是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電氣單元的火災、觸電,危險程度為II級(臨界的)。會造成供電系統癱瘓、甚至引發二次事故,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目前配套的安全設施日趨完善,隔離開關、繼電器等功能齊全,具有“五防”功能的配電柜已普遍使用。因此,采用定點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選用適當的防護裝置及控制措施,按對電氣設備的防護等級要求進行選型并按規范安裝,按標準、規范的要求敷設輸供電線路,本單元自身運行的安全是可行保證的。 儀表自動控制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控制系統錯誤、控制系統運行不正常、自動控制調節裝置運行不正常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按照國家、行業法規、標準等從設計、制造、施工、管理各方面進行規范,避免觸發事件引發事故。 給排水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淹溺、中毒或窒息、機械傷害危險程度為Ⅱ級,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熱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高溫灼傷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空壓供氮子單元中,存在物理爆炸、窒息;物理爆炸、窒息危險等級均為Ⅱ級臨界的,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冷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低溫凍傷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通過危險度分析,214甲類罐區的危險分值為20分,屬于高度危險(Ⅰ級),101車間一、102車間二的危險分值為15分,屬于中度危險(II級),211原料倉庫、201成品倉庫的危險分值為9分,屬于低度危險。 8)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該項目不涉及爆炸物、不涉及易燃有毒氣體,因此,該項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執行相關標準規范有關距離的要求。本項目主要執行《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要求,經檢查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1)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7)等值線東側和北側未超出廠區圍墻,南側超出廠區圍墻15m,西側超出廠區圍墻20m。根據企業提供的數據及周邊企業情況,該等值線范圍內不存在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 (2)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3×10-6)等值線東側和北側未超出廠區圍墻,南側超出廠區圍墻5m,西側超出廠區圍墻10m。根據企業提供的數據及周邊企業情況,該等值線范圍內不存在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 (3)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1×10-5)等值線均未超出廠區圍墻。根據企業提供的數據及周邊企業情況,該等值線未包括到周邊企業建筑物,該等值線范圍內不存在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 從個人風險分析效果圖中:可容許個人風險等值線內無相應的防護目標。 根據計算結果圖:本項目社會風險曲線未出現,屬于可接受范圍。 9)多米諾分析情況:依據多米諾效應表,該項目壓縮空氣緩沖罐、冷干機貯氣罐、氮氣緩沖罐等發生多米諾效應的影響區域不會延伸至廠區以外,均在廠內,發生容器物理爆炸,其多米諾半徑為2m,會引起多米諾半徑范圍內的周邊生產設備發生多米諾效應事故。公司應對多米諾影響范圍內的設備加強管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10)根據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開發的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軟件計算本項目裝置的重大事故后果。本項目三乙胺儲罐發生容器整體破裂,池火事故時,其死亡半徑最大為24m、重傷半徑為28m,輕傷半徑為39m。根據事故后果的半徑范圍及企業周邊情況,周邊企業沒納入重大事故后果模擬分析的死亡半徑、重傷半徑范圍內。 9.1.2 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1)該項目2,2-二羥甲基丙酸和2,2-二羥甲基丁酸均涉及氧化工藝。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的要求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的中關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需重點監控工藝參數、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宜采用的控制方式進行自動控制。 2)該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等,應重視的重大有害因素有:高毒物。 在生產過程不可避免的會發生接觸,因此,企業應對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的各種原因引起重視及有效避免作業人員健康危害。 9.1.3安全條件的評價結果 1)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本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屬于允許類。公司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于2018年3月8日在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了備案。建設項目位于江西樂平工業園區塔山化工園世龍公司現有丙酸廠區內,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取得景德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景德鎮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景德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景德鎮市生態環境局、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公布化工重點監測點名單的通知》(景工信行業字[2025]17號)被認定為化工重點監測點。 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2)項目與周邊環境的距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在項目建設的設計中應充分考慮到項目對周邊區域的不良影響,必須實行“三同時”國家環保法規,對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污染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環境保護措施,同時加強生產管理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保證各項處理措施正常運行,以保護周圍生態環境。 3)該項目周邊居民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對該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影響較小。 4)自然危害因素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它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對該項目無不良影響。針對極端的自然有害因素,該項目初步設計中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5)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591號令,645號修訂)第十九條檢查,該項目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與八大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要求。 該項目投產后公司應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高毒物品及其他危險物質的管理,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并將本單位應急預案報有關部門備案。 9.1.4主要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評價結果 1)前面的一期工程為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本次保持年產2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不變,但需要針對2,2-二羥甲基丙酸產品的縮合反應釜、氧化反應釜進行改造,以擴大生產能力,達到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生產能力。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第6.3.3條首次使用的工藝技術論證中第五點“國內有其他化工企業采用相同工藝路線生產相同產品,但生產能力、關鍵生產裝置(增加設備臺套數除外)有重大變化的。”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00號)第二章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條件中“屬于自主研發新工藝的,建設單位要提供關于該工藝小試、中試驗證的相關情況說明以及省級有關部門出具的安全可靠性論證的結論”。 企業委托相關單位對本項目進行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技術安全可靠性論證,出具了《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報告》。 該項目生產工藝經過首次工藝論證,經過小試、中試等,再進行工業化生產。因此具有一定的可靠性,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2)該項目主要裝置設備均擬選用國內知名品牌企業;裝置中各設備選型均經比較,節能、安全;關鍵部位配有安全設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壓保護設備相關處設有安全閥等。針對各種介質的腐蝕特點和不同的工藝操作條件,設備擬采用相應的材質。 對于改造利舊設備、設施,應移裝手續齊全,經有資質的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發證,保證設備的安全性能,使用年限過長或者安全性能低下的產品,安全設施不能滿足原有設計要求的設備、設施應嚴禁使用。其中屬于特種設備的,其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方可繼續使用。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通過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使用。允許繼續使用的,應當采取加強檢驗、檢測和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本項目涉及危險工藝氧化工藝,擬采用DCS系統對生產進行控制,對工藝參數、事故報警、安全聯鎖、緊急停車實現程序控制和遠程操作,均設置安全聯鎖。而且聯鎖運行的設備,均在設備附近設就地開關,以便事故時及時停車,并擬設置SIS系統。配有UPS不間斷電源。 該項目擬采用的工藝、裝置及設備設施安全可靠,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3)該擬采用的主要配套、輔助工程有:供熱、供配電、儀表及自動控制系統、供排水、消防、空壓制氮、制冷、電訊、通風等,均考慮了生產的需要,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9.1.5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 1)本項目設計及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等要求,與周邊建構筑物、生產裝置等保持足夠的安全間距,以滿足現行標準規范要求。 2)該項目在工程設計前應根據地質資料和工程的要求,重新進行生產裝置及其平臺的荷載計算。采取以地基處理為主的綜合措施,對所有建筑、設備、設施等的基礎采取相應的加固處理措施,防止地基濕陷對建筑物、生產裝置產生危害。 3)應考慮車間內生產設備設施的抗震設防要求,抗震設防按《建筑抗震設計標準》(GB/T50011-2010,2024年版)、《構筑物抗震設計規范》(GB50191-2012)等規范的要求執行。 4)工程設計中應充分考慮從世龍公司老廠區的給排水、電氣、供熱等的銜接。本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應考慮本項目裝置與周邊企業裝置之間的防火安全間距及其施工安全,施工影響,防止引發生產事故的連鎖反應。今后企業其他項目裝置在建設過程中,也應注意與本項目裝置之間的防火間距的要求。 5)該項目車間布置有烘干、包裝等火災類別不同的裝置,應采用防火墻隔開,并應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外或采取相應的防爆型號設施。 6)應按《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的要求,對于氧化工藝按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需重點監控工藝參數、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采用相應的控制方式。涉及反應物料配比、液位、進出物料流量等報警及聯鎖的安全控制方式應同時滿足其要求,并根據設計方案或《HAZOP分析報告》設置相應聯鎖系統。 其他反應過程涉及熱媒、冷媒(含預熱、預冷、反應物的冷卻)切換操作的,應設置自動控制閥,具備自動切換功能。 7)本項目新增的控制設施應考慮與原DCS控制系統、SIS系統的相容性。 8)在設計時,應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90號文要求設置相應的自動化控制措施。 9)在涉及氮氣區域內作業,應采用防止窒息措施并應設置氧氣含量檢測報警,作業區內氣體經化驗合格后方準工作。 10)該項目涉及物料烘干、包裝設施,應設置溫度報警及與進料、熱源等設施的聯鎖裝置;如烘干溫度可能達到自燃點附近時應設置自動滅火設施。 11)與粉塵之間接觸的設備或裝置(如電機外殼、傳動軸、加熱源等),其表面溫度應低于相應粉塵的最低著火溫度。 12)利舊的特種設備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方可繼續使用。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通過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使用。允許繼續使用的,應當采取加強檢驗、檢測和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13)對于利舊設備設施,應安全設施、監測監控設施齊全,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中設備與管道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其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注冊登記、定期檢驗、安全狀況登記和適合項目使用安全評估,設備腐蝕、材質老化、設備工藝防腐、腐蝕檢測情況,材質是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動設備監控等情況,并辦理移裝手續,經有資質的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發證,保證設備的安全性能,使用年限過長或者安全性能低下的產品,安全設施不能滿足原有設計要求的設備、設施應嚴禁使用。針對利舊的反應器及冷凝器,安全設計時,應重新核算操作指標、換熱面積是否滿足工藝設計要求,否則嚴禁使用。 14)爆炸危險區域內電氣設備應符合GB50058的要求,防爆級別不應低于EXdIIBT4。 15)該項目涉及離心機作業,離心含有易燃易爆物料的溶液時,應確保離心機的密閉防爆并應采用惰性氣體或其它氣體保護;在離心機氮氣保護系統設計中設置在線氧氣檢測裝置和壓力變送傳感器,對運行過程中的離心機內腔的氧氣濃度進行檢測,實行定量的控制,控制其氧氣含量在安全范圍以內(也即保證機內的氧氣濃度在易燃易爆介質的爆炸極限之外)。離心設備應設計發生故障、人員誤操作危險狀態時的自動報警、連鎖保護裝置和安全裝置。 16)由于本次技改后,在設計應根據控制室周邊裝置的實際情況重新核實是否滿足抗爆要求,并根據《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設計標準》(GB/T50779-2022)第5、6、7等相關章節要求進行設計。 17)設置獨立的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信號引至集中控制室。 18)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等。 19)項目裝置區應根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30077-2023)的要求,進行完善應急救援物資的配置 20)項目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員工總數的2%,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21)項目建成投產之前,應將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落實到位,并依據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該項目應與周邊區域企業及轄區消防隊伍建立防火防爆、防毒區域性聯防,并制定應急措施,實現區域聯防。 綜上所述,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二、三期工程)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評價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 江西世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2,2-二羥甲基丙酸和年產2000噸2,2-二羥甲基丁酸項目(二、三期工程)安全條件、選址、總體布局、主要技術和工藝、裝置、設施、配套和輔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滿足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5.10.10 | ||
現場工作照片: 從左向右:檀廷斌(現場勘查人員)、企業陪同人員、謝寒梅(現場勘查人員)
從左向右:企業陪同人員、企業陪同人員、黃香港(項目負責人) |